中国社会科学院12月21日发布《中国住房发展报告(2020-2021)》。报告预测,明年房地产市场延续平稳态势,商品住房价格增幅维持5%左右。报告建议加快开征房地产税以带动长效机制建设。
全国住房价格增幅经历了下降、回升和企稳的过程。截至2020年11月,房价水平突破万元大关,为10071元/平方米,同比增长7.9%。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表示,由于改善性需求会继续增加,刚性需求也会得到释放,在供给和需求的作用下,预计2021全年商品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会下降,可能维持在5%左右。
▲福州新房价格已连续上涨10个月,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
《中国住房发展报告(2020-2021)》预测,在没有重大政策转向和外部冲击的情况下,2021年中国楼市总体有望延续平稳,房地产租赁市场有所改观,保障性租赁市场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大。
《报告》指出,住房市场从剧烈波动增长转向恢复性平缓波动增长,出现了新兴的特征。分析原因机制发现,新冠疫情虽对楼市造成强烈冲击,但政府和市场各方均有效韧性应对,决定中国楼市收敛性恢复。展望明年楼市,倪鹏飞指出,由于“三道红线”和资金监管从严会导致房地产企业降价促销,加快销售,预计2021年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同比增幅将保持正增长并再创历史新高。此外,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速将持续在7%左右。报告指出,在潜力提前释放的背景下,预估的在2025年出现住房绝对拐点即住房销售额绝对量下降可能会提前。倪鹏飞表示,总体上看,长时期住房市场结构性过剩将较为严重,但结构性潜力仍然存在。从家庭类型看,虽然中上收入家庭住房可能已经出现过剩,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,尤其是保障性住房需求要弥补的缺口还很大。新市民的刚需、部分改善型需求和老城改造的重置需求还有较大的潜力;从空间类型上看,人口集中流入的地区还存在住房短缺。
倪鹏飞同时表示,在房地产调控持续紧缩的背景下,房地产行业稳定性已有所增强,但潜在的隐忧仍存,风险、错配和挤出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。倪鹏飞表示,目前来看,炒房还没有被完全控制。个人按揭贷款与定金及预收款同比恢复幅度出现差异,1-10月份个人按揭贷款同比增速为9.8%,定金及预收款同比增速为4.3%,这反映投资需求占比增加和杠杆购房比例扩大,部分城市出现贷款炒房现象。在此背景下楼市风险仍比较大,据课题组测算,2019年全国城市房价收入比平均高达9.1。《报告》建议,瞄准五个关键,实施重点突破。第一,建立体系化和定量化的政策基准以强化精确、有效调控。第二,规划并构建以都市圈为主体的全国住房空间体系。第三,加快开征房地产税以带动长效机制建设。第四,启动实施“租售结合”的“新市民安居工程”。第五,探索建立以住房公积金为主体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。加快开征房地产税方面,《报告》认为,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,争取在“十四五”期间开征房地产税。 1、总体思路为,“立法先行,加快立法”、“充分授权,地方主责”、“逐步推进,水到渠成”。
2、总体方案为,仅对新交易或者过户(包括赠与和继承)的非经营性住房家庭开征房地产税制度,而对拥有存量房但暂不进行交易和过户的住房家庭暂不征税。 3、总体框架为,在税率上可采取0.5%至3%之间,在税基上对房产原值一次减除40%至60%后的余值计算缴纳,在范围上仅对完全产权的城镇住房进行征收,在起征点上控制为人均面积40-50平方米或者户均面积50-60平方米两个标准任选一个;对老弱病残孤等贫困或者特殊困难家庭进行一定减免,地方政府提供满足教育、治安等公共基础住房。 5、建立开征房地产税的保障措施。建立房地产税开征的适应性预期,凝聚开征房地产税的最大共识,最后建立房地产税缴纳的激励约束机制。12月21日,住建部召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,2021年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会议同时指出,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,强化城市主体责任,完善政策协同、调控联动、监测预警、舆情引导、市场监管等机制,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。这是监管层首次透露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框架内容。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,“政策协同、调控联动、监测预警、舆情引导、市场监管”机制将调控的事前和事后、市场化和行政化的手段等进行了有机结合。在长效机制方面,四大价格监管体系,即一手房价格体系、二手房价格体系、租赁市场价格体系和地价监管体系或将进一步完善。会议还强调,2021年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,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。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,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,解决好新市民、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。